当前,全市已进入高温季节,为深入落实市住建局、市质安站《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特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排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确保建筑工地、搅拌站安全生产,确保雨花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零发生。
施工作业面、临边洞口的防护和“三宝”的正确使用以及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进度同步,内部临边洞口的防护措施要及时到位,严禁私自拆除,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操作平台和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裙子,未戴安全帽的人进工地,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电器使用管理和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
所有在建项目、搅拌站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务必做到“作业有审批、人员有证件、实施有秩序、过程有监护、事后有复查”,重点清查整治焊接与热切割等动火作业不审批、台账未建立、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旁站监护制度不落实、作业现场易燃可燃物不清理、灭火器材不齐全、防火接火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所有在建项目、搅拌站要规范设置临建房屋,生活、办公、材料库房等临时用房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等应符合消防相关规定,消防通道应畅通;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做饭取暖,宿舍内配备使用36V安全电压,空调专线与照明用电分开;加强食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防火制度,不得将丙烷、环保油等危化品用作燃料、燃油使用;要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消防设施,配足消防器材,合理布置消防水源,定期进行巡查。
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中午11:00至下午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气温高于37℃天气,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施工作业场所应及时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凉茶或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经过培训、懂卫生与急救常识的专职或兼职医护人员,并配备足够的常用防暑降温用品和预防中暑的急救药物。努力改善民工住宿条件,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避免作业人员因休息不好疲劳作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