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我单位根据《绿葱坡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5690m2,主要建设混凝土搅拌楼、原材料厂房、备用仓库、办公楼、废料破碎厂房,并配套建设沉淀池、截排水沟、消防、绿化等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月进入调试阶段,目前实际劳动定员10人,运营时间约9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实际生产量约6.5万m3。
,目前本项目实际需要处理的废水量约为6t/d,达到满负荷运转后,废水处理量约为82t/d。项目已设置100m3的沉淀池,可满足项目满负荷运营下废水处理的需求。
我公司于2021年11月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绿葱坡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1年12月10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以“巴环审函[2021]12号”《关于绿葱坡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2020年4月开工建设,为补办环评,于2022年1月进入调试阶段,2022年6月调试完成后进行试运行,工程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厂区截排水沟收集后引至沉淀池进行处理后用于搅拌楼或混凝土运输车冲洗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罐车)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生产。
项目运营期分成主要来源于物料输送、储存及物料混合搅拌产生的粉尘,废料破碎加工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砂石料堆场扬尘,砂的装卸起尘等。
本项目在物料运输储存、物料搅拌过程均为全封闭式,且搅拌楼物料搅拌处有配套的布袋除尘器,筒仓装有配套的脉冲除尘器,且搅拌楼、原料堆场已采取全封闭式措施;废料破碎加工工序处设置布袋除尘器,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利用15m高排气筒排放,且在物料运输处采取封闭式处理。
运营期装载机、出入项目区车辆运行过程中将排放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和烃类,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少,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机械如水泵、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次为出入项目区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已对搅拌楼进行全封闭,破碎高噪声设备至于封闭式结构内,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并对工作人员加强防护。
运营期通过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原料进货把关能力,杜绝不合格石料入厂;改善生产经营信息交流的传输效率,按照需求量生产,做到基本无剩余混凝土的产生。因此,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固体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中将会有部分残留混凝土排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干湿分离后进入沉淀池进一步处理,分离后的碎石砂子进行破碎加工,沉淀池底泥集中收集后晾干,加工后的废料和晾干的底泥一起外售;搅拌楼搅拌处、筒仓处除尘器收集的固废回用于生产,破碎加工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加工后的废料一起外售;生活垃圾设置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场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东、南、北侧厂界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西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厂界噪声超标原因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较高,仅采取封闭式厂房无法满足噪声达标排放的需求,但由于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分布,且有山体相隔,故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居民影响小。
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有组织粉尘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经处理后排放废气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场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我公司较好的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厂区东、南、北侧厂界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但由于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分布,故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影响很小。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我公司较好的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废气均实现达标排放,敏感目标处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均达标,故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小。同时,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处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7月7日-2022年8月3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