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建安建材厂建设的年产25万方商品混凝土、15万吨水稳料建设项目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滨湖村胡家组,占地总面积为9758m2,总建筑面积为4490m2,项目由主体工程(1条HZS180P混凝土搅拌站、1条水稳料生产线、实验室)、辅助工程(综合办公区、配电区、机修房)、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公用工程(供水、给水、排水)和储运工程(砂石材料堆场、原料及成品运输)组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主要原辅材料为水泥、粉煤灰、减水剂、砂、碎石、水;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按比例混合—搅拌—产品。该项目委托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25万方商品混凝土、15万吨水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于2019年7月建设并投产,因项目属于未批先建且未满2年,2021年5月,楼区生态分局对该项目公司实施了28.34万元的环保违法处罚。2021 年 5 月 18 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主持召开了《岳阳市岳阳楼区建安建材厂年产 25 万方商品混凝土、15 万吨水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审批单位及三位专家组成的技术审查组。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实施范围。①项目用地:项目只使用 B 地块 ( 取消 A 地块);项目与蒙华铁路采用实体围墙隔开,并保持15米的安全间距;项目平面布局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布局设置。②设备选型:在满足产能要求下尽可能选用先进设备,混凝土搅拌站及水稳线设备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产能设备。
2、施工期。加强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做好临时堆场覆盖、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废水妥善处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噪声管理;施工固废及时清运;合理安排土方开挖、土地平整时序,减轻项目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影响。
3、废气污染防治。营运期加强厂区内部粉尘防治措施,按要求设置喷淋、炮雾机等除尘装置,厂区内部定期洒水,进出载物车辆实行全覆盖等抑尘措施;生产车间搅拌主楼及筒仓按要求配有脉冲式除尘器;堆料仓应设置喷淋;两条生产线采取全封闭式结构,砂石骨料全部贮存于砂石料堆场,砂石料堆场建设防雨顶棚及围挡;堆场设有防水、排水设施。应加强“三防”规范建设: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原料堆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如:建设围挡、原料应集中堆放。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堆场内,堆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槽。为了防止堆场由于风蚀产生新的流失,堆场周围进行防护,采用彩钢板防护的措施。在堆场周围进行部分拦挡,彩钢板高度为2m,钢板底部埋入地表以下0.2m,地表以上拦挡高度为1.8m,挡板外侧采取钢支架支撑措施。水泥、粉煤灰贮存于搅拌站配套料仓。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10mg/m3),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排放标限值(0.5mg/m3)。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8483-2001)中的要求。
4、水污染防治。采用雨污分流,厂区设置导流渠,雨水导入1座30m3四周及底部均采用水泥防渗硬化的初期雨水池;生产废水经一套回用系统,包括砂石分流系统、压滤系统和沉淀池(80m3),生产废水及汽车、地面冲洗废水经周边沟渠收集全部汇入沉淀池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
5、噪声污染防治。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减震措施、封闭厂房阻挡;营运期厂界南侧、西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厂界东侧(城陵矶内部铁路)、北侧(蒙华铁路)执行4b类标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进出时间、路线,途经声敏感区应采取禁鸣、限速措施,不得扰民,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作业时间。
6、固废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严禁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危险废物储运单元编码要求》(GB∕T38920-2020)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7、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设立环保机构,确定环保专干,制订环境保护制度、管理台帐、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防止非正常工况或事故状态下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8、项目的建设、运营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9、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