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8年1月10日,《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规范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的通知》(赣水水保字〔2018〕1号)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的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2019年10月31日都昌县昌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都昌县昌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5万m3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及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都昌县昌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将派出专业人员尽快处理反映的问题,积极采纳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