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西平镇工业园,微山飞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产生的危废污泥2023年7月10日夜间被江苏人黄某私自掩埋一千吨左右,具体掩埋位置不知道”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微山飞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西平镇工业园区西侧,厂区内建设封闭式钢结构厂房
1座,循环沉淀池3个,主要以外购废旧PET塑料为原材料,经破碎、清洗后生产PET塑料切片。该企业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8月2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西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4万吨PET塑料切片项目于2022年3月租赁厂房开始建设,法人为单某。2022年12月20号,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横巷村村民黄某与单某签订了合作生产协议,共同出资进行生产经营。2023年7月中旬,因市场行情及合伙人之间经济纠纷,不再进行生产,厂房内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全部拆除变卖。经调查,信访件中提及的“危废污泥”,实际为清洗废旧PET塑料进入沉淀池的污泥,根据环评批复,该污泥属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前期,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已接到过相关信访。经与信访人沟通,了解到其并未在
2023年7月10日夜间看到偷埋污泥行为,也未能提供填埋污泥的确切位置,调查组多次拨打黄某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未能与其取得联系。经现场勘验,该厂周围道路及厂区内均未安装视频监控,厂区西侧和南侧为藕塘,厂区东侧和北侧为运输路,其中北侧运输路紧邻2处鱼塘。经询问鱼塘业主,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偷埋污泥行为。2023年8月3日,西平镇政府委托山东诚臻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区内外土壤及沉淀池内土壤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PH值、汞、砷、镉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未发现超标情况。
下一步,我市要求微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守好环境安全底线。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芦庙村,恒革翠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外排污水”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任城区李营街道芦庙村原洪堂节能砖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院内二号车间,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消毒。该项目
属环评豁免名录范畴,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因经营不善,该公司已于2023年3月停产,于2023年6月整体转让给济宁众城酒店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二、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8月2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李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先通过厌氧生物处理法(KJ污水处理机)进行预处理,后经管网排入芦庙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芦庙村北孟宪洼沟。调查组对该公司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及厂区周边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废水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2023年8月2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委托山东修瑞德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济宁众城酒店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外排口及芦庙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废水分别进行人工检测,出水分别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2019)浓度限值,未发现超标情况。下一步,我市要求任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梳理排查并及时解决群众身边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
信访件反映的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石村村东有多家养殖场,实际目前共有两家,分别为汶上县树平生猪养殖场和汶上县尚涛生猪养殖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200米。两家养殖场以生猪养殖为主,属非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等手续,均已按要求配套建设了粪污贮存池。其中,汶上县树平生猪养殖场目前存栏生猪13头,年出栏50余头;汶上县尚涛生猪养殖场目前存栏生猪100头,年出栏200余头。
2023年8月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和南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汶上县树平生猪养殖场和汶上县尚涛生猪养殖场养殖棚内及周边露天堆存大量畜禽粪便,清理不及时产生较大异味,从而造成异味扰民问题。
2023年8月4日,南站街道办事处、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现场责令两家养殖户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两家养殖场按照整改要求,立即对露天堆存的粪便进行了清理,并将除臭剂的喷洒次数由每日2次增加到5次,同时增加除臭剂使用量,最大限度降低养殖场异味。
下一步,我市要求汶上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督促养殖场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苗馆镇邵家村,村南30米奥东玻璃公司外排超标烟尘,导致周边农田作物绝产”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奥东玻璃公司,实际为泗水县奥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泗水县苗馆镇邵家村,主要从事玻璃制品加工和销售。企业年产
6万吨玻璃制品生产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该公司目前运行玻璃窑炉1座,燃料为天然气和煤制气,配套“SCR脱硝+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废气治理设施,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号反映问题相同。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8月4日和8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苗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在线数据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未发现超标情况。经查阅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对泗水县奥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出具的季度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数据均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规定的限值标准。2023年8月8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人工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未发现超标情况。同时,调查组对该公司周边农田进行实地查看,农田内目前种植的玉米、桃树、大葱等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均长势良好,未发现绝产现象。
下一步,我市要求泗水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控污染物排放,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杨营镇大杨村,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8月2日鲁HBW872向厂内运入于濮阳市装车的黑色固体废物,疑似非法跨省转运、处置固体废物,举报人称有该货车全程行车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如有需要可以提供”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二、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8月8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杨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HBW872车辆过磅单据、监控视频和车主的联系方式。经查看2023年8月2日监控录像和询问公司负责人,确定该车辆于2023年8月2日20点40分进入梁山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卸完物料后于当日23点离厂,过磅单据显示该车辆拉运固体废物37.16吨,主要为打碎的木头、布料、碎纸屑等下脚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聊城市莘县惠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产生。同时,调查组与鲁HBW872车主取得了联系,车主表示货物是2023年8月2日12点左右在莘县惠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装车,于17点左右到达梁山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门口等待卸料,20点40分进入公司,23点驾驶车辆离厂。同时车主提供了在莘县惠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装料时拍摄的视频截图和车辆行驶轨迹。
2023年8月2日监控录像及车辆出入记录,证实鲁HBW872车辆于2023年8月2日在莘县惠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装运了固体废物。
下一步,我市要求梁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义桥镇孙汪村,村西南有一废弃煤场,最近有异味产生,举报人怀疑里面有危险废物”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5亩,原由义桥镇孙汪村村民朱某顺于2006年租赁,用于煤碳存储和销售,后因经营不善,2012年关停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2023年8月10日和13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义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两次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该废弃煤场院内大部分土地平整,有2处土坑、1处土堆,整个院落杂草丛生,地面散落有黑色和白色两种固体物质,黑色物质为煤矸石,白色物质为碎石渣,现场未发现异味。调查组对附近居民及村委负责人进行了走访询问,均反映未发现有人填埋危废及明显异味问题。
下一步,我市要求汶上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力度,消除环境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山河纸业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崔庄村,占地约124亩,公司现有年产8万吨箱板纸、年产3万吨瓦楞原纸和年产2万吨B级箱板纸生产线条,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1套,日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采用物化和生化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该企业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和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
2023年8月1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长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仅年产8万吨箱板纸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废水排出厂区。同时,调查组对厂区周边林地及农田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
下一步,我市要求任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韩岗镇东袁口村,村东灌溉井抽出的地下水灌溉农作物后造成大面积死亡,将水样送检后显示氯化物超标。向当地反映后,一直以水质合格为由不给处理”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梁山县韩岗镇东袁口村,位于韩岗镇最东侧,与汶上县寅寺镇交界。信访人反映的灌溉井位于其承包的农田内,灌溉井距离村庄约1公里,井深70米,其承包的100余亩农田使用该井进行灌溉。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8月12日和9月1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韩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接此次省督察热线转办件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已通过其他渠道接到同一信访人反映的同类问题,梁山县分局已联系到信访人。据信访人描述,之前种植的农作物为玉米,使用该灌溉井内井水灌溉后玉米死亡,后又改种大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于8月4日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灌溉井及东、西方向的两眼灌溉井进行地下水人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