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作为废气、噪声、固废和废水产生单位,要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绿色生产各项制度落地生效。
1、完善相关环保手续。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排污许可手续。
2、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制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建立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主管部门及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发生变动调整时,要及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交接与监管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和追溯性。
3、规范生产场所和环保设施。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设置围挡,并对堆放、装卸、运输、生产等环节严格落实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控尘措施,确保粉尘、扬尘污染控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作业区地面应硬化,并设置废水沉淀池,以有效处置混凝土加工废水,严禁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4、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管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意外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备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危害性、突发事故的防护措施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