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干硬性和塑性混凝土,水灰比在0.40—0.80 范围是,根据粗集料品种、粒径及施工工艺要求的混泥土拌合物稠度,其用水量可按表4.1 和表4.2 选取;水灰比小于0.40的混凝土以及采用特殊成型工艺的混凝土,其用水量应通过实验确定。
注: 1. 本表用水量系采用中砂石的平均取值。采用细砂是,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可增加5-10 Kg;采用中砂时,则可减少5-10Kg。 掺用各种外加剂或掺合料时,用水量相应减少。
以表4.2 中塌落度为90mm 的用水量为基础,按塌落度每增大20mm 用水量增加5Kg ,计算出未掺外加剂时的混凝土的用水量;掺加外加剂时混凝土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当无历史资料可参考时,混凝土砂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塌落度为10-60mm 的混凝土砂率,可根据粗集料品种、粒径以及水灰比按表4.3 选取;塌落度大于60mm 的混凝土砂率。可经实验确定,也可在表4.3 的基础上,按塌落度每增大20mm ,砂率增大1% 的幅度予以调整;塌落度小于10mm 的混凝土,其砂率应经实验确定
外加剂和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实验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范】(JGJ28)【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J146)【用于水泥与混凝土中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等的规定
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时,其计算公式和有关参数表格中数值均系以干燥状态集料为基准。当以饱和面干集料为基准进行计算时,则应修正。干燥状态集料系指含水率小于0.5% 的细集料或含水率小于0.2% 的粗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