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01:01:04
来源:半岛彩票
作者:半岛体彩下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南瑞泽”)董事会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8 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回复,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一、年报显示,你公司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87 亿元,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 PPP项目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3.92 亿元、2.17亿元,上述 3 个项目均存在施工延期的情况。
(一)请补充说明上述项目截至目前的投入明细、仍需完成的工作以及预计完成的时间,项目施工延期的具体原因、影响、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 EPC 模式,合同工期330 天,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项目投入 21,594.92 万元,其中:材料苗木费5,916.44 万元、人工及分包费用 13,933.18 万元、机械费 201.84 万元、管理费1,543.45 万元。
(2)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 PPP 模式,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项目投入 42,052.99 万元,其中:前期费用 765.33 万元、设计费用 921.04 万元、监理服务费 167 万元、利息费 476.82 万元、管理费用 479.05 万元、工程进度款39,109.17 万元、其他支出 134.58 万元。
(3)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采取 PPP 模式, 截至 2020年 4 月 30 日,项目投入 24,377.87 万元,其中:前期费用 282.26 万元、设计费用 827 万元、监理服务费 68.06 万元、利息费 1,010.22 万元、管理费用 180.99万元、工程进度款 22,000.95 万元、其他支出 8.39 万元。
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4.62 亿元,大兴园林作为中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工程量预计为 3.56 亿元,截至 2020 年 4月 30 日,大兴园林已完成工程量 2.96 亿元,大兴园林仍需完成的工程量约 0.6亿元,预计整体完成时间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
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预计金额 8.63 亿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30日,已完成工程量 3.97 亿元,仍需完成的工程量约 4.4 亿元,预计整体完成时间在 2021 年 7 月 28 日前。
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合同预计金额 5.06 亿元,截至2020 年 4 月 30 日,已完成工程量 1.75 亿元,仍需完成的工程量约 3.2 亿元,预计整体完成时间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
该项目开工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合同约定完工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由于业主方征地拆迁、图纸设计方案没落实及部分图纸设计变更以及项目资金等问题,造成完工时间延迟。
A、经公司多次与思南县项目指挥部、业主公司、县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专题会议沟通协商。2020 年 4 月,政府已经落实园区房建征地赔偿专项资金,征地问题基本解决。
D、经公司与县项目指挥部、业主公司协商,已完工的景区部分的工程可以分项验收,公司争取在 2020 年 6 月完成该项工程的验收移交。
E、为避免工期延期带来的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取得项目监理机构、业主单位及建设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同意项目完工时间延迟到 2020 年 12 月 30 日。
经公司与县项目指挥部、业主公司协商,部分已完工项目(景区)可以分项验收。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相关验收工作,并计划在 2020 年 6 月完成该项工程的验收移交。2019 年 12 月,业主单位贵州乌江石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思南县郝家湾古寨乡村旅游绿色发展建设项目意向的函》,国开行为业主单位提供 1.9 亿元,同时公司将及时申请进度款,及时回收工程项目款项。
该项目开工时间为 2017 年 4 月,原合同约定完工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9 日,由于业主方征地拆迁问题、图纸设计方案及部分图纸设计变更问题以及项目资金等,造成完工时间延迟。
A、经公司与建设单位、县住建局领导多次的专题会议沟通协调,征地拆迁问题已于 2020 年 4 月初彻底解决。
B、公司多次陪同建设单位、县住建局领导亲临项目现场调研,公司设计人员驻场随时按业主要求第一时间跟进方案及修改设计方案。通过多次的专题会议商讨,2020 年 4 月 16 日,马草寨道路设计方案、施工蓝图已通过审批;码头施工蓝图已通过审批。
C、2020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取得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项目申请延期 546 天,至 2021 年 7月 28 日。监理机构同意延期,县林业局、县住建局批复属实。
A、该项目公司与贵阳银行罗甸支行签订 5 亿元的长期借款合同,目前用款金额为 1.1 亿元。
B、对已移交运营的项目,公司组织专门小组负责跟踪结算,加快结算进度;加强项目公司申请运营款结算前期资料的完善,以加快推进每个运营年度运营款的结算手续。
该项目开工时间为 2018 年 8 月,原合同约定完工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5 日,由于业主方征地拆迁问题、可研报告里工程项目内容的变更问题以及项目资金等,造成完工时间延迟。
为消除工期延期造成的影响,公司已经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①消除工期延期可能带来的违约责任:
A、经公司多次与建设单位、关寨镇政府、特区水务局、特区住建局和主管领导进行专题会议沟通讨论,征地赔偿问题已于 4 月上旬解决。
B、经充分的协调沟通,部分建设方案变更的项目已于 4 月上旬审批通过。公司目前正加大人、材、机的投入,有计划地加快施工进度的实施。
C、对于暂不明确的工程项目内容,公司已发函要求建设单位、镇政府、特区主管部门及特区政府主管领导五月底前予以明确,以不影响整体项目的最终完工时间。
E、为避免工期延期带来的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特区水务局及特区住建局盖章确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项目申请延期 258 天,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A、该项目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了 4.8 亿元的长期借款合同,公司已用款 2.5 亿元。
(二)请补充说明上述项目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对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收益等进行重新论证,说明公司是否计划对项目进行重大调整及具体调整计划(如有)。
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 PPP 项目的市场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的可行性及预期收益在可控范围内,除了后期对项目加大人、材、机的投入,尽可能的缩短建设期,对项目没有重大的调整计划。
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市场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的可行性及预期收益在可控范围内,除了后期对项目加大人、材、机的投入,尽可能的缩短整体建设期;同时,为减轻项目延期造成的资金压力及资金利息费用,对已完工项目部分(景区),拟与县项目指挥部、业主公司协商,拆分作为一个子项分项验收移交,计划在 2020 年 6月份完成该项工程的验收移交,同时申请进度款。项目没有重大的调整计划。
(三)请结合上述项目预计完工日期及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等安排,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是,请分析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该项目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由于业主方征地拆迁问题、图纸设计方案没落实及部分图纸设计变更问题以及项目资金等原因,造成完工时间延迟,预计整体完成时间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合同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的违约金为签订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为签订合同价款的 5%。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为避免工期延期带来的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取得项目监理机构、业主单位及建设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同意项目完工时间延迟到 2020 年 12 月 30 日。
该项目 2017 年 4 月开始施工,合同约定子项目建设期暂定两年,原合同约定完工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9 日,由于业主方征地拆迁问题、图纸设计方案及部分图纸设计变更问题以及项目资金等,造成完工时间延迟,预计整体完成时间在2021 年 7 月 28 日前。合同约定,在任何时候,如果一方合理地预计由该方负责完成的任何事项将导致本项目进度不能如期完成,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合理地详细描述相关情况,如果一方未向另一方发出通知,该方应承担另一方因其未发出此通知而可能遭致的任何直接损失和费用。子项目实际竣工日晚于预计竣工日,按照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金额逐日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并支付延误违约金。子项目实际竣工日晚于其预计竣工日,则有关进度日期应适当延长,违约方除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和向守约方支付延误违约金之外,违约方就该延误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或损害对守约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为避免工期延期带来的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取得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项目申请延期 546 天,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监理机构同意延期,县林业局、县住建局批复属实。
公司 2018 年 8 月开始施工,合同约定项目预计竣工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15日,由于业主方征地拆迁问题、可研报告里工程项目内容的变更问题以及项目资金等,造成完工时间延迟,预计整体完成时间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合同约定,在任何时候,如果一方合理地预计由该方负责完成的任何事项将导致本项目进度不能如期完成,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合理地详细描述相关情况,如果一方未向另一方发出通知,该方应承担另一方因其未发出此通知而可能遭致的任何直接损失和费用。由于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导致新建项目实际竣工日晚于预计竣工日的,违约方应承担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延误违约金:经批复新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违约日利率*预计竣工日次日起至实际竣工日至的天数。若乙方原因导致新建项目实际竣工日比预计竣工日延误总日数超过一百八十天,则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随时决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延误违约金的,乙方另行赔偿差额部分。为避免工期延期带来的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特区水务局及特区住建局盖章确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项目申请延期 258 天,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四)年报显示,你公司存在多项重大工程施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