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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2020年11月14日交办)详情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为绵苍巴髙速公路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落实了行政审批要求。投诉反映的路段位于苍溪县元坝镇银城村一组,为绵苍巴髙速公路项目1#便道。目前1#便道正在进行施工,未坚持全过程无湿法作业,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存在夜间施工噪声行为。反映问题属实。
市交通运输局已督促苍巴高速公路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落实施工扬尘和噪声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进行洒水并安排工人专门负责沿线的道路清扫工作,保持路面干净、湿润,防止扬尘;及时和当地政府沟通协调,控制好施工时间,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不进行夜间施工。
经调查,水榭花都一期小区东大门位于莲花路,该小区实行商住分离,商业用房距居民住房约10米,居民住房为六层,商业用房为二层。该路段有5家餐饮店,水榭花都步行街有9家餐饮店,共计14家。餐饮店均开设在临街商业用房内。经调查,该路段有9家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油气向高空排放;3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厨房不产生油烟;“重庆烧鸡公”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气实行高空排放;大唐花都茶楼员工食堂不对外经营,不属于餐饮服务业。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油烟扰民问题,市执法局执法人员约谈该段餐饮店经营业主,宣讲环境保律法规,要求其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维护,不得散排油烟。向“重庆烧鸡公”餐饮店经营业主送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该餐饮店业主已与四川澄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厨房油烟设备净化改造安装协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成后,市执法局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以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七盘关工业园区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子亿航铝木)喷漆车间生产用水直接排放到中子河,影响生活。
经调查,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国际石材城,占地约50亩,成立于2017年,总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119万元。2017年10月12日取得了《年产20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广朝环审批〔2017〕22号),2018年1月开始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铝模板生产车间、旧料整理车间、抛丸车间、喷涂车间、成品堆放车间、拼装车间、办公综合楼、食堂及员工倒班房等其他公辅设施。2019年11月基本完成厂房建设及部分设备安装,2020年5月开始进行设备调试。
1. 信访反映“七盘关工业园区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子亿航铝木)喷漆车间生产用水直接排放到中子河”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中子河实为潜溪河,亿航铝木应为亿航铝模。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10月底因喷涂废水收集池满,将多余喷涂废水用罐车转运并倾倒至厂内西南角一自然形成的土坑内。11月10日土坑内的喷涂废水经护坡渗漏至厂边国际石材城2#公路旁的雨水排洪沟,后顺雨水排洪沟进入潜溪河,周边老百姓误认为是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潜溪河。渗漏发生后,朝天区政府,朝天经开区、朝天生态环境局已于当日开展现场处置,一是将土坑内剩余的喷涂废水抽回至收集池,并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开挖换填,受污染土壤暂存于空置厂房内;二是在雨水排洪沟修筑三道混凝土围堰,派专人24小时值班,将仍在渗漏的喷涂废水回收至收集池;三是朝天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开展前期调查并委托广元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供水站内过滤池、入河口下游约500米、上游约100米、下游约2000米4个点位对潜溪河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11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对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向刚宗、实施倾倒员工王国兴进行了询问调查,并由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喷涂废水收集池、护坡渗漏点、雨水排洪沟入潜溪河上游50米、下游100米、下游柏树村三组进行了采样监测。现场调查时,已无喷涂废水进入潜溪河。11月17日,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对渗漏的土坑浇筑混凝土完成固化处理。
2.信访反映“影响生活”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喷涂废水所用原料为水性漆,对水体影响较小。11月10日广元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潜溪河水质进行采样监测,检测报告(广凯检字(2020)第11010W号)结果显示:pH、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溶解氧达标,二甲苯,苯、甲苯未检出。11月15日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再次对潜溪河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广环监字(2020)第129JD04号)结果显示:pH、石油类、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一)关于“喷漆车间生产用水直接排放到中子河”问题
1.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已于11月17日立案查处(广元环立字〔2020〕8号)。
2.市生态环境局于11月17日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元环责改字〔2020〕8号),责令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对渗漏的喷涂废水拦截回收,并对换填的受污染土壤进行妥善处置。
1.朝天区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国际石材城内其他企业的跟踪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对厂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强化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生产废水全闭路循环不外排。同时继续派人24小时值守,确保将仍在渗漏的喷涂废水全部回收,严禁进入外环境。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102酱油烧烤”位于利州区南河蜀门南路凤栖城市酒店旁,自建房1楼为营业房,面积38平方米,经营者彭建华。2015年5月,彭建华从他人手中接转门面,从事烧烤经营。烧烤制作有烧烤油烟净化一体机,店内爆炒无油烟净化设施,直排油烟。该店每天营业时间为18:00至次日2:00左右。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1. 关于信访反映“102酱油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属实。102酱油烧烤店烧烤制作产生的油烟,经烧烤油烟净化一体机净化后排放。店内爆炒无油烟净化设施,直接排放。
2. 关于信访反映“102酱油烧烤店噪音扰民”问题,属实。该店噪音来源主要是就餐人员大声喧哗产生,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一)关于“油烟扰民”问题
“102酱油烧烤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11月15日,市执法局执法人员送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广城(2020)责改南字13095号),责令其改造厨房油烟设施,油烟净化排放,并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目前,该店经营者彭建华正在整改。下一步,市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店的监管,督促该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并投入正常使用。
市执法局责令经营者彭建华,重点做好每天晚8点至凌晨2点营业时段就餐人员的文明劝导工作,及时制止高声喧哗,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完成时限:纳入长期监管)
县城环卫所污水泵不起作用,直接排放到河里。红军路东段454号楼顶安装有移动公司发射器,距离锦绣阳光小区仅有十多米,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苍溪县城环卫所污水泵是指九曲溪提升泵站,于2017年底建成,位于苍溪县城人民东街,主要收集九曲溪沿线的生活污水,由苍溪县污水处理厂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2016年6月,苍溪县对原九曲溪潜水提升泵站进行了改造升级,设计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沿线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至石家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群众反映“县城环卫所污水泵不起作用,直接排放到河里”问题,不属实。九曲溪提升泵站自投运以来均正常运行,且苍溪县污水处理厂不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九曲溪沿线立方米/天,全部接入市政管网进行集中处理,泵站设计处理能力能满足污水处理需要,不存在污水排放进河的情况。
2.群众反映“影响居民身体健康”不属实。该基站由中国电信苍溪分公司于2012年1月份建设,位于红军路东段454号居民住宅楼楼顶,在锦绣阳光小区北侧,站点编号062,项目环境影响备案号为093。该基站是依据苍溪县城区网络规划中无线覆盖相关指标要求进行选址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经与建筑物产权人张建社协商,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使用费用后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建立通信基站的要求。经实地测量,该基站距锦绣阳光小区最近处约30米,是按国家相关规定建设的小型基站,采用华为、中兴等企业的通信设备,工作电压为48伏直流电,发射功率约20W。根据国家电磁环境监测机构对基站电磁辐射环评监测情况,在基站天线辐射近区内,无任何障碍物的情况下,以天线米范围内,其电磁辐射强度低于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2014)规定的0.4W/m2的安全标准,且电磁辐射强度随着距离增加而衰减。经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苍溪办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并承诺该基站电磁辐射强度在标准范围内,对锦绣阳光小区居民身体健康没有影响。(一)关于“县城环卫所污水泵不起作用,直接排放到河里”问题
一是责成苍溪县污水处理厂加强对九曲溪提升泵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污水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并对泵站周围进行隔音处理。二是加快推进实施城镇污水新“三推”项目和排水防涝项目,加大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力度,确保2022年底污水收集率达到100%。
(二)关于“红军路东段454号楼顶安装有移动公司发射器,距离锦绣阳光小区仅有十多米,影响居民身体健康”问题。
督促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苍溪分公司、铁塔苍溪办事处重新聘请第三方权威监测机构对该基站的电磁辐射现状进行监测,11月底前出具监测报告,并在红军路东段454号居民住宅楼及周边小区进行公示,消除群众顾虑。
经调查,栖平紫旅游环线元坝至拣银岩道路施工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有两个施工单位,分别是:一标段,四川正高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攀枝花攀甬路桥有限公司。 元坝至拣银岩施工路段四公里,两个标段共配备有三台洒水车用于施工道路降尘,保证道路湿润,道路两旁弃土完全覆盖。关于群众举报该路段“道路施工不洒水、不降尘”问题,据查主要原因是当地居民反映,该路段早上8点前和下午4点后,为上下学高峰期,骑电瓶车和摩托车接送孩子的人多,部分群众要求不洒水,以免路面湿滑容易摔倒,造成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在此时段未洒水降尘,故反映情况属实。
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对施工现场裸土及边坡用防尘网遮盖,对堆放的砂石、水泥等材料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用洒水车不定时进行洒水保证路面湿润,防止扬尘。施工道路设专人及专用洒水车负责洒水和清扫,日作业不少于6次(每小时一次)。对土方开挖现场等集中作业场地及未铺装的施工等特殊路段以及大风天气情况,再增加3次洒水作业,有效控制沿线扬尘污染。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周养护、日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经调查,信访人投诉的 “普安工业园区”,是2013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的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所辖的两个园区之一,位于剑阁县普安镇,东至光荣村三、四组,南至剑坪村四组,西至中坪村五组,北至双剑村八、九组,规划控制面积3.9342平方公里。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3〕174号)批复,普安工业园产业定位农副产品加工、屠宰及食品加工为主。园区建设于2016年底正式启动,目前园区入驻企业9家,其中已建成4家,在建企业5家。
1.信访反映的“工业园内搅拌站、砂石厂等企业没有环评手续”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普安工业园区内现有混凝土搅拌站1座,砂石加工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