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2024-11-24 01:24:43
来源:半岛彩票 作者:半岛体彩下载

拨开“逃废债”疑云后……



      近年来,上海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胸怀“国之大者”,下好人才“先手棋”,积极推进新时代上海法院队伍建设现代化“1+6+X”工作体系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主体,以审判业务专家为代表的“专家型”领军人才和以业务标兵为代表的“实务型”业务人才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人才工作格局。业务标兵们紧紧围绕上海法院“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的工作主线,精于思、敏于行,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诉源治理、保障法院工作等诸多方面成为榜样模范,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故事吧!

      天气寒冷,但破产法庭小楼下涌动着阵阵暖意。春节前,老梁等债权人、村委会干部和一些民工兄弟过来送锦旗表示感谢。我长舒一口气,这一起破产案件以债权人获得100%清偿收官。

      还记得那是2023年冬的一天,“刘法官,楼下来了三十多位债权人,快下来接待一下吧。”法警队长话音透露着一丝焦虑。

      “破产就是逃废债,不能便宜他们。”“法院要为民做主,他们侵占了我们的血汗钱不还!”聚集的人群中,债权人老梁正在激动地诉说。

      破产法官的日常之一,就是要面对突然到访的债权人。破产程序的逼近,打破了破产财产“公共池塘”垂钓者之间的脆弱平衡,加剧了债权人争相垂钓抢占资源的矛盾。

      如何迅速找准突破口,通过疏导、协商等方式搭建利益对话平台,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重建对法院、管理人的信任,实现各方之间互谅互让、共识共赢,是对破产法官的考验。

      迅速了解情况后,我叫上法官助理一起下楼开展接访。老梁慷慨激昂,痛陈Y公司有钱不还,工地业务很稳定,突然申请破产就是想“赖账”,公司下面还有好几十个跟着跑工程的民工兄弟,吃住都在工地,如果法院受理破产,他们就来法院住。

      “既然大家都是来反映问题的,坐下来慢慢谈。梁总,你提供的信息非常有价值,你放心,在破产审查阶段,我们法官就是要查清楚债务人有没有逃废债,给债权人一个交代。”

      “深层次的逃废债问题需要通过审计、调查等一系列程序才能确定。破产本身不简单等同于逃废债,相反,法院会对转移资产、虚构债务的行为彻底查清,如果确实属于虚假破产,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直面易激惹型当事人,开始的几个回合要让他们泄掉怒气、怨气,建立信任感。劝导中,我尽量避免再次挑起债权人的应绪。

      几番交涉,老梁情绪逐渐趋于稳定,开始数落Y公司“赖账”的具体细节,落脚点在其股东与Y公司之间的大额借款上。巧的是,就在几天前,我收到某区镇政府的情况反映,信中写道,位于该镇的这家Y公司名下有混凝土搅拌站,经营状态一直不错,近期突然向法院申请破产,引发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多次聚众上门讨薪,不堪其扰。

      区别于企业客观上无力清偿,逃废债主要是指企业通过隐匿财产、虚构债务等行为,人为制造无力清偿的假象。实践中,该行为往往暗藏于账册资料或资产负债表的深处,或者被人为销声匿迹,不易察觉;而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债权人存在不加区分将破产等同于逃废债的误解。

      不同于作为企业“生存指南”的公司法,破产法是解决企业退出市场的清算之法。破产程序将债权债务争议吸纳解决于其中,往往一案结、多案消,可实现债务公平有序清偿、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效果,无异于社会风险的“稳定器”和经济发展的“减震器”。

      进入破产程序后,可由法院指导管理人,运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撤销无偿转让及偏颇清偿财产制度、以及不当关联债权劣后等制度工具,有效纠正债务人在破产前实施的不当减损破产财产行为,维护债权人利益。但上述程序通常在破产受理后进行,针对本案各方反映的问题,合议庭一度发生争议。

      “破产审查的目的,就是铸就一道‘篱笆墙’,对申请破产的债务人进行甄别,将不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隔离在破产程序之外,关键是审查债务人是否符合破产原因。”

      “确实不能贸然受理破产,但Y公司提交的资产负债表等证据,完全符合资不抵债的破产原因,其中发生于前股东与债务人之间的关联债权占比达85%以上,需要借助审计查清关联债权真实性,但审计工作常规是在受理破产程序后进行,在审查阶段,如何开展审计呢?”

      能否在破产审查阶段引入临时管理人,委托审计全面梳理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这样既能有效识别逃废债,又能打消债权人疑虑,把矛盾化解在破产受理前端。我提出这一方案,经合议庭讨论后,得到了认可。

      没想到的是,在征求债权人等各方意见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支持。就连股东方代表也认为,其关联交易是集团内部正常业务安排,审计可以自证清白,有利于加快推进破产审查程序。

      2023年4月,本案依法指定临时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临时管理人迅速开展调查、委托审计、债权预申报等工作。为避免在审计期间加剧债权人“抢执行”的行为,合议庭和属地政府、法院、主要债权人多方沟通后,执行法院暂停执行程序,为审计、调查工作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经查,Y公司与其股东之间长期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且形成垄断之势。长期无法按市场价格交易的结果,就是将Y公司推入亏损困境。在其长期亏损、资本不足以维持运营情况下,股东不仅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或补充出资,反而通过长期大额借款并收取利息的方式,进一步扩大Y公司债务规模,并在集团重组的整体安排下向法院申请破产,由此引发在岗职工、供应商等广泛质疑与激烈反对。

      根据审计结论,显而易见,股东与Y公司之间的债务并非虚构,该债务为长期累积产生,相关方提出Y公司具备逃废债主观动机的依据,其实并不充分。而且,Y公司当前也确实无力清偿其他正常债务,存在破产原因,应当及时受理其破产申请。

      但审计结论也鲜明地指向另一事实,在Y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不合理地增加了Y公司的负债,该行为下形成的债权,属于不当利用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如与其他债权置于同一清偿顺位,势必降低其他债权清偿率,极大损害了外部债权人的利益。

      合议庭认为,该种情况下,进入破产程序后,经管理人审查和债权人会议核查,依法将股东申报的关联债权认定为劣后债权,可以更好地保护外部债权人利益。

      “我们有信心,因为经过测算,Y公司对61家企业享有120笔应收账款债权,合计金额超亿元,但很多应收款还未到期,短时间无法归集到位。进入破产程序后,在运用关联债权劣后制度及有效追回应收款情况下,Y公司的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有望全额清偿!”临时管理人向合议庭汇报了资产调查情况,结果令人欣慰。

      “刘法官来了,大家都别说了,我们听法官的,法官会为我们主持公道!”在老梁的招呼下,会场鸦雀无声。

      很快,临时债权人会议线上线下同步召开,债权人会议报告详实地披露了Y公司债权债务规模、审计调查及资产状况,会议顺利预审核了债权,50余位债权人高票通过了预分配方案,普通债权有望全额清偿的结论,无疑给债权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随后,本院依法裁定受理了Y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作为管理人继续履职,破产受理前相关债权申报、审查及相关决议效力延续到破产受理后,极大提升了后续破产程序效率。

      审理中发现,Y公司水泥搅拌站等固定资产建造在从村里租来的土地上,并无产权登记,但设施设备完好,具备继续生产经营的价值,两块土地的出租方是村办集体企业,在破产前,出租方均已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土地。

      如土地收回、设施设备拆除,不仅导致债务人资产价值贬损,还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最大程度维系资产价值,提高债权人清偿率并挽回出租方经济损失,在合议庭指导下,管理人与出租方、村委会反复沟通,共同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并确认处置价格,由出租方或者其认可的新承租方承接该处资产,最大程度保留了地上设施设备的再利用价值。

      该方案经过一债会表决后,三个月内管理人高效处置完毕,水泥搅拌站等固定资产经处置增加破产财产约1200余万元。

      最终,在2024年农历春节前,在法院、管理人等各方不懈努力下,案件顺利回收大量应收账款,实现了劳动债权、税收债权和普通债权共计约1.1亿元100%清偿。本案将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审计调查等工作前移到破产受理前,不仅一揽子解决了供应商、农民工、职工、属地村委会等主体的债务问题,还解开了债权人逃废债心结,彻底化解了多起群体性矛盾。

      对于涉众维稳型破产案件,需要认真回应债权人等各方利益诉求,将风险关口尽量前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危机中育契机,困局中开新局,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实现最佳效果,这就是破产制度的魅力所在。而破产法官所追求的,就是攻坚克难、转危为安,把每一次办案都当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的务实行动,以破产审判的态度、温度、力度,让人民群众暖心、稳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