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12:59:27
来源:半岛彩票
作者:半岛体彩下载
年,霍邱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住建局的支持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局上下凝心聚力,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扎实开展以“四联四增两结合”为主要内容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分解表,切实推动工作得到落实。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深入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在十九届中央四次全会等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提升,服务群众意识明显转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促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常抓不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不断完善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得到提升。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违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案件。三是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思想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通过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和工作水平,提高敏锐性和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实现了意识形态领域平稳有序,各项任务推进有力的良好局面。
备用水源项目、城区地下管网普查项目、霍邱县357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霍邱县公园路(临霍大道—临港路)污水压力管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于2020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构筑物工程量的80%;玉泉路明渠等9条防洪排涝渠(管)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招标前期工作;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工程正在进行可研编制、环评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霍邱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即将进行竣工验收;霍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十三五”期间,县城区建设步伐加快,按照县级中等城市标准推进县城建设,着力打造“滨水之都”的生态城市形象。加快“湖城联动城市发展带”建设,推进了东部新城区、南部新城区、“滨湖公共活动带”建设,逐步形成“一心、三带、六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了六纵六横的城区道路框架,构建纵横有序的城区道路网体系,实现城区内部交通循环,城区路网更为顺畅。城南公园、人民广场地上工程、主城区中央景观带投入使用,城区生态环境逐步改观。一中新校区、文博馆、汽车客运总站、体育中心等一批公建完成,让城市功能更为完善,公建配套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先后建成了霍邱碧桂园、徽盐锦绣名门、御龙湾等多个生活小区,大大提升了县城形象,人口聚集效应也进一步显现。
1.棚户区改造。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为2800户,目前新开工完成3080户,任务完成率110%;基本建成任务1630套,完成1630套,任务完成率100%。今年实施国有土地上征迁项目6个,其中粮贸宾馆(城隍庙大街以南段)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被征收户510户,已完成509户;原农机一厂南宿舍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涉及被征收户约142户,已完成135户;粮贸宾馆(望塔菜市场及周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被征收户115户,已完成111户;平安驾校片区棚户区(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周边)项目涉及被征收户182户已全部完成;霍邱县公安局“一室一地三中心”项目建设(一期)涉及被征收户5户,目前正在进行三榜公示;霍邱县城区育才路(蓼城大道西至新蓼大道段)工程项目准备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十三五”期间,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10804套,共完成12309套,任务完成率113.93%。
2.农村危房改造。克服年初新冠疫情的影响,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15户。一是强化排查鉴定。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流程,逐户进行摸排认定并填写房屋认定表,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形成县政府牵头、住建部门负责、乡镇抓好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三是强化督查问效。将县域内31个乡镇、开发区按片区划分为五组,由各复核验收组牵头负责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乡镇按时整改完成,及时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进度等情况。
3.老旧小区整治。扎实做好我县2020年度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目前,紫荆苑、西湖山庄、菱湖公寓小区整治工程均已竣工验收。
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全覆盖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收集的垃圾全部实现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通过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了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房产市场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严格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按照市局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商品房预售及资金监管的要求,主动联系对接各开发企业,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网签网备系统、资金监管系统,实现“不见面”审批。全面督查整治城区各房地产中介企业的销售行为,加强信用管理。截至目前,累计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105份,6247套,69.8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769套,58.44万平方米);商品房备案5217套,面积63.09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4.71亿元(其中住宅4276套,面积61.8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3.85亿元);二手房网上备案62套,9416平方米,成交金额0.3781亿元(其中住宅60套,9130平方米,成交金额0.3395亿元)。完成房产交易、预售、验收等各类业务测绘68余起,约164万平方米。
“十三五”期间,累计批准商品房预售388.52万㎡(其中住宅316.64万㎡)。累计批准预售商品房33834套(其中住宅26930套)。累计销售商品房30502套(其中住宅26210套)。累计销售面积353.37万㎡(其中住宅313.51万㎡)。累计销售金额186.90亿元(其中住宅156.43亿元)。
2.房产网站管理平台持续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网签备案、二手房交易备案、测绘等操作系统已实现数据互通,并实现了实时向市局、省厅和政务服务中心数据传输,“互联网+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为配合我县征收安置工作有序推进,我单位及时开发“购房券”管理平台,确保了“购房券”安全有序使用。
1.严格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巡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工程质量动态。今年新办理监督工程138项均签订承诺书和委托书,52项竣工工程全部设置竣工标识牌,落实率100%。截至目前,共监督在建工程160项,总建筑面积467.65万平方米。其中:新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138项,建筑面积336.45万平方米,实现报监工程受监率100%;已竣工验收工程52项,建筑面积200.33万平方米;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41个,建筑面积87.68万平方米。
2.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出台了《2020年霍邱县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住建系统内各级监管机构以及各方责任主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截至目前,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下发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38份;结合市住建局混凝土搅拌站督查,对县域内取得资质证书的10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目前10家全部完成远程监控设施和扬尘颗粒物在线监测安装,环境综合治理基本达标。
3.积极引导评先创优。通过开展“质量月”、“绿色建筑”等质量活动,进一步鼓励引导企业争创质量带头人,带动提升全县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提升。今年,霍邱县备用水源地工程、霍邱县南环路道排工程(淮河大道-东环路)评为“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
4.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通过施工许可发放、施工现场督查、竣工验收及民用建筑节能备案等环节,加强我县在建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落实的监督力度。截至目前,我县新建建筑面积156.43万平方米,民用建筑竣工面积64.35万平方米,工业建筑竣工面积1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竣工占比66.65%,绿色建筑开工占比60.8%,绿色建筑竣工占比75.94%,装配式建筑竣工占比为18.95%。
不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五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及永久性标示牌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全县在建工程项目、混凝土搅拌企业扬尘治理效果显著。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全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建筑标准。
1.全面加强疫情风险防控。为严防我县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返工期间疫情流入、复工期间疫情扩散,针对我县建筑施工领域用工外来人口地域性广、人员密集度高、人员流动性快等特点,我局印发了相关指导文件,严格做到“疫情风险不可控不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不复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工”。
2.严格建筑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和省厅、市局下发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共计下达9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6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记不良行为记录5人,记公司不良行为记录1家。
3.狠抓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开展了多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市、县检查发现燃气安全隐患117个,目前69个已整改完成,58个正在整改,预计年底全部整改到位。
“十三五”期间,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平稳可控,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稳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氛围日渐浓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逐步规范,严格依法依规,分片划区,责任包干,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排查和督促整改在建项目现场安全隐患,有效控制了县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严把审批关。严格执行《建筑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55本、批建建筑工程346.21万平方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件43件,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01万元,批建人防工程6.59万平方米;依法测算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3214.46万元,按处罚文书征收罚没收入310.35万元;建筑工程节能验收备案38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产权备案165台次;发放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21份;稳步实施消防验收备案制度,现场进行消防验收项目60项,办理消防验收备案39项。
“十三五”期间,共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23本、批建建筑工程1213.63万平方米,依法测算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16684.89万元。
2.转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式。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有关条款修订,接市局审批科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召开质量监督告知会议,提出质量监督要求,查验相关资料。
3.优化办理方式。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方式,建设单位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上传申报材料,全程网。